關于加強住房公積金
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財政廳、監察廳、審計廳、糾風辦,中國人民銀行上??偛浚鞣中?、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銀監會各銀監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近年來,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財政、人民銀行、銀監、監察、審計、糾風等部門和單位密切配合,加大住房公積金監管力度,開展住房公積金專項審計和專項治理,查處和糾正違法違紀行為,住房公積金運行管理總體安全完整。但仍有部分地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履職不到位,內部管理不規范,內控制度不健全,監督機制不完善,違法違紀案件時有發生,住房公積金運行管理仍然存在不少風險隱患。為切實加強住房公積金廉政風險防范工作,確保資金安全和有效使用,維護繳存職工合法權益,根據中央紀委十七屆五次全會關于“推進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形成有效預防腐敗的長效機制” 的要求,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風險隱患
(一)全面排查廉政風險隱患。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要從銀行賬戶設置、繳存和使用政策、增值收益分配和管理、管理制度建設、崗位職責設置、業務標準、操作流程以及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入手,認真排查住房公積金決策和管理中因政策執行不到位、崗位職責不落實、管理運作不規范帶來的權錢交易、行賄受賄、貪污瀆職等廉政風險。要根據不同部門和崗位廉政風險狀況,采取個人自查和集中排查等方式,全面排查廉政風險隱患,覆蓋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
二、制定風險防范措施
(二)完善管委會決策機制。管委會要按時召開會議,及時對重大事項進行決策,每次會議參會人數不得少于全體委員的四分之三。強化管委會職責,受托銀行確定、管理中心主任推薦、公積金繳存和使用政策、增值收益分配和管理、管理中心年度預算和決算審議等事項,必須由管委會統一決策。推行管委會決策記名投票制度,每項決策需經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投票同意方可通過。建立管委會決策公示制度,提高決策科學化和民主化水平。建立管委會委員任期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對決策失誤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加強管理中心內部管理。管理中心要完善集體議事規則,重大事項決策、重要項目安排、干部任免和人員錄用、大額資金使用等事項,應集體研究決定。要根據業務內容和業務流程設置崗位,明確崗位職責,實行定崗定員。建立關鍵崗位設置不相容和任職回避等崗位制衡機制。設置獨立的內審稽核部門,定期開展審計稽核。
?。ㄋ模┨岣咝畔⒒揽啬芰?。管理中心要加大業務運行系統的投入力度,對各項政策規定、審核要件、業務流程、服務時限實行信息化控制,每一項業務處理、每一筆資金運用,都在系統中留有痕跡。設置風險識別指標,建立系統風險防控預警機制,及時識別和警示資金風險。調整優化與受托銀行結算流程,逐步推行與受托銀行實時聯網結算。加快與房地產交易系統、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個人身份核查系統聯網,實現信息共享,減少操作風險。
?。ㄎ澹┘訌姀臉I人員管理。要嚴把管理中心人員入口關,對新招錄人員實行公開招考。關鍵崗位應實行競爭上崗、擇優選用。加強管理中心人員管理,對管理中心負責人實行經濟責任審計,對關鍵崗位人員實行定期輪崗交流和離任離崗審計。建立住房公積金從業人員全員培訓制度,定期開展業務技能和廉政教育培訓。
三、細化分解落實責任
?。┓纸饴鋵嵙熑?。管理中心主要負責人實行“一崗雙責”,在業務工作和廉政建設兩方面都負領導責任。要建立全員崗位責任制,明確每個風險點、每項防控措施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把廉政責任細化分解到個人,嚴格崗位權限的分配和管理。管理中心主要負責人每年要將管委會決策執行情況和廉政風險防控情況向管委會報告,并將報告報送上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備案。
?。ㄆ撸┙⒘己伺c責任追究制度。管理中心要對照廉政風險防控措施和崗位廉政責任,對工作人員定期開展廉政考核,將考核結果與干部任免和職工獎懲掛鉤。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運行管理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造成資金損失的,及時追回損失;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ò耍┙讣畔蟾嬷贫取W》抗e金從業人員有違法違紀行為的,管理中心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認真予以查處。對已經發生的違法違紀案件,管理中心要及時報告上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要做好住房公積金違法違紀案件統計、報告和案件通報工作,并定期梳理分析運行管理漏洞和產生的原因,加強警示預防和宣傳教育。
四、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ň牛┩晟茀f調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財政、人民銀行、銀監、監察、審計、糾風等部門和單位的作用,建立協調會議制度,明確責任分工,定期溝通情況,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協調工作機制。建立年度審計制度,每年對住房公積金管理運行情況進行審計。有條件的地區,要實行向管理中心派駐紀檢監察員制度,重點加強對重大項目采購及大額資金調度等方面的監督。
?。ㄊ娀〖壉O管部門職責。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切實加強對管理中心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監督,每年開展檢查和抽查,將檢查結果通報城市人民政府,并報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監察部、審計署、國務院糾風辦等部門。建立重大事項備案制度,管委會決策事項、管理中心大額資金調動、銀行賬戶開立、年度審計報告和住房公積金年度運行情況,必須向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備案。
(十一)加強社會監督。管理中心和監管部門要加強信息披露工作,每年定期向社會披露住房公積金管理運行狀況,接受社會監督。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設立住房公積金投訴舉報電話和郵箱并向社會公布。建立群眾舉報處理制度,認真受理群眾來信、來電和來訪,及時核實舉報情況,查處違法違紀行為。要及時收集和匯總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新聞媒體和社會輿論對住房公積金廉政風險防控的意見和建議,分析存在的問題,完善防控措施。
我們在總結部分省市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住房公積金廉政風險防控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財政、人民銀行、銀監、監察、審計、糾風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及時將本通知和《指引》轉發各設區城市有關部門、管委會和管理中心,并提出貫徹落實的措施和要求。各地管委會和管理中心要根據本通知和《指引》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將實施方案報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備案,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管理中心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備案。
附件:住房公積金廉政風險防控指引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監察部
審計署
國務院糾風辦
人民銀行
銀監會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