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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根據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暫行辦法》,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對2016年開始實施的《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規范》 進行了修訂,并以《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發布,《實施細則》將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實施細則》適用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擴建、改建、裝飾裝修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非交通類)工程施工項目和從事此類工程施工的建筑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及勞務分包企業。
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實行信息化考評方式,企業和施工項目登錄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網站進行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各項操作,其中建筑施工項目由受監監督機構負責考評,建筑施工企業年度考評由市區兩級監督機構負責。